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创客导师聘任申请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发布日期:2021-09-24 15:48:21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加快建立志愿创客导师队伍,全面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打造泉城“双创”特色载体,根据济人才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济南市创客导师聘任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客导师聘任条件:

1.熟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水平。

2.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3.近两年内累计参与创新创业咨询服务、培训指导等相关活动不少于6次。

4.获得过区(县、功能区)级以上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荣誉(称号)1项以上。

二、聘任申请要求

1.申请创客导师的每位人员须通过所在单位账户登录济南市科技云平台,选择“计划类别”中“创客导师聘任申请”,进行在线填报有关数据、文字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所有环节步骤完成后在线提交;所在单位未注册的,请先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成功后,申请创客导师人员再通过所在单位账户登录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提交。

2.聘任申请表中申请单位相关信息必须与登录系统的单位账号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

3.申请人填报、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提交均须在2021年11月15日17:00前,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4.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单位的申请人员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书面推荐函(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19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龙奥大厦F805室)。

联系人:胡成卓

政策咨询电话:66608805/66608807

技术支持电话:82069878/66608825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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