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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就业提供政策保障
2021-09-10 09:10   审核人:   (点击: )

2021年7月30日,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渠道拓宽、平台搭建、参与乡村治理、教育培训和组织保障作出明确要求,为四川全省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通知》指出,四川各地要多措并举,充分运用主体培育激励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和双创政策,鼓励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大业;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治理,提升能力、积累经验、促进就业。

《通知》要求,要大力拓宽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渠道,顺应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就业,加强政策扶持吸纳就业,开发农村服务岗位拓展就业,落实帮扶政策兜底就业;要积极搭建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平台,打造一批具有军创特色的创业创新园区(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公共信息平台,举办有益赛事,搭建活动平台,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建立完善“基地+网络+中心”等服务平台;要深化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建立退役军人人才服务帮扶机制,引导退役军人在社会服务中发挥作用;要持续加强退役军人培训教育赋能,重点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开展离队前培训,加强创业创新指导。

《通知》强调,四川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把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政策落地,加强财政补助、金融信贷、税费优惠、用地用电等政策梳理,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选树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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